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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兩年前寫的文章  

現在應該有退款成功的人,殯葬管理條例是完全偏向消費者的。但是從一買當時,業者就做了很大的套路了。生前契約拆成兩部份,能退的叫生前契約。不能退的叫做  買賣行為。

 

雖然政府的規定是生前契約買了不合意,可以隨時要求該公司退款八成,但是我還沒有聽過有人退款成功的。如果有,可以告訴我一下,如何退,如何談判,感激。


買了生前契約不合意,為什麼很少有人能成功退款呢?


1 客戶買的根本就不是生前契約  各大公司,一大堆聰明人想出的鬼點子,買賣憑證(用塔位當擔保),可申請更換生前契約,養老憑證,買米優惠契約,生活護照----------族繁不及備載,這些都不是真的生前契約,但它都被當成生前契約在賣。所以買的人,想依照生前契約的退款辦法,來向該公司申請,門都沒有,錢都收了,吐出來,很難吧。我沒聽過有退款成功的。如果有,可以讓我知道嗎?

2法律不溯及既往  在法令施行前的生前契約,即使明示為生前契約,也很難要求退款。否則,相信會有一大群人,排隊等退款。例如 十五萬 退八成,還有12萬,急著用錢的人會拚命去把錢領回來,但幾個公司的法務早就想好對策, 沒聽過有領回成功的。看,要拿回投資的八成都極為困難。唉

3業務員個人行為公司不負責  若以直銷型為推銷方式,許多公司的業務,是他的分銷處,成立一個公司,承攬了集團的業務銷售,所以它們和集團簽訂了一個承攬契約。而直銷者,大家都知道,唬爛者不少,很多誇口的承諾,連集團都會覺得嚇一跳。我們許多同事,在各大禮儀公司任職時,都遇過這種業務過度承諾,不實承諾的事。許多人為了業績,什麼事都幹得出來。大公司,只對白紙黑字,契約所明訂的部份負責,其它個人承諾,通常也沒憑沒據,客戶常是自認倒楣。

4沒人負責+各說各話  這和人情保單很像。保險業務員,和生前契約業務員,都是需要高道德操守的人。很遺憾的,我們社會對這個要求並不一致。人情保單廣泛存在,人情生前契約也廣泛存在 ,我有相當多的友人,他們父母都有買生前契約,他們真的知道契約內容嗎?其實都很模糊,都是親友介紹,或是捧場,就買了。他們相信許多公司的知名度,但並沒有詳細的了解自己買了什麼。 若有一天,履約的時候,才發現,這生前契約和自己想的不一樣,這和保險單的情況非常 非常類似。個人常想,若把保單,和這種單子一併看,可以發現極類似。只是保單的給付是錢,生前契約的給付,是一場完整的往生的服務。會發生在保單的欺矇,一樣會發生在生前契約上面,這樣想就很容易懂了。很少人會由生前的內容條款 ,去和大公司走法律途逕,因為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業務員/業務主管的口頭承諾,沒憑據,很難做為訴訟資料的。因為這個原因,所以早期很多被騙的投資人,只有自認倒楣,因為誤信有利可圖,最後落得賠錢拋貨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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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安成禮儀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