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近日常在網路上看到關於日本 零葬的一些文章,也有些人很簡單的提出想要,在往生後,不辦儀式,醫院証明開立之後,家屬直接進行火化,不知可否?

在法律上來說,正常的死亡,醫生開立死亡証明之後,因各人宗教的不同,會有不同的冰存或打桶或防腐的停靈時間。現今因民智大開,很多人是理性主義,不想麻煩別人,人際關系也很簡單,因之認為,連遺體冰存這一段也可以省略,只要死因沒有爭議,不是他殺  意外  自殺等疑慮時,經由醫生認定死亡,開立証明,直接送火化,是可以的。以往這種情況常發生在法定傳染病的情況,筆者就處理過幾年前許多殯儀館,對愛滋病的亡者,不準冰存,必須二十四小時火化,現今多已放寬。但對於許多法定傳染病,都是要通報,並且有的要二十四小時之內火化。 所以一般亡者要二十四小時處理遺體,也是可以做到的。但個人不鼓勵這樣做,一是宗教因素,另一點是 最好是有點緩衝,休克和死亡有時會誤認,雖然醫生判定較準確,但畢竟不是百分之百 ,最好都有一點緩衝。或是死因發現有新証據,若遺體很快就燒了,這時就有問題了。因之,實際工作了十七年,很少會遇到醫院接出直接火化的,除了一些死產  小產的小天使之外,多數人體,都是先助念 然後冰存,擇日訂廳爐,辦儀式 火化。對於提出要快速處理的人,個人是覺得技術上沒有太大難度,但是為避免枝節或各種後遺症,對於有特異做法的人,要留心,想一下背後隱藏的怪原因,筆者就遇過一個很怪異的遺體,原來長輩是被遺棄致死的,檢察官非常慎重的要求解剖大體,並當場扣押家屬。所以禮儀師想的往往會有更深一層的看法,不能只看委託人片面的說法,就一路往下做去。這樣可以保護多數人和自己。

不辦告別式,沒什麼大不了的,現今很多簡葬,是把滿七法事做完,家屬簡單祭拜後,直接送火化。回教徒也是一天就處理完土葬。

醫院往生,有些有助念室,有些有安寧病房,稍做停留,接進館中,每個館的設備不一樣,通常可做短暫的助念或祝禱,送冰存,有一段緩衝的幾天,可以擇日  治喪協調   做法事  預訂禮廳 火爐  或是準備土葬墓地 或買塔位。程序大略是這樣,只是各家豐儉不同,程序是一致的。 可以極簡化,法律上沒說不行,醫院開立死亡証明,多快火化,並沒有限制,現今因場地有限,政府鼓勵不要放太久,許多地方都有七日內火化,很多館方費用免收。也可以省數千到數萬元的政府冰存  禮廳  火化規費。

不辦告別式,只家祭,送火化。當然可以。所有事都有好壞雙面,每個家庭要自己決定怎麼做,如果是中等收入,建議找個好的禮儀師,選個中等費用的套裝,就照一般做法,花費十到二十萬之間辦個圓滿的最後一程。若是要精簡,就選最便宜的套裝,用數萬元,把後事一樣辦得簡單圓滿。也可以找禮儀師協助,去參加政府聯奠,費用更省。但個人不建議這樣做,一個禮廳擠了八個甚而十多組家屬,棺木很多具,這樣對往生者其實是有點委曲。同樣的數萬元費用,其實可以找願意承辦的禮儀公司,租個小廳,辦一場小型的追思會,費用也差不多,實在不需要用這種聯奠方式,我常覺得那是設計來給遊民用的。(雖然政府有在推這個,但是我總覺得別人捐棺  捐骨罐。若是經濟許可,實在不需要這樣做) 尤其很多一般家庭,就花費五 六萬元,為親人辦個較有尊嚴的最後一程,實在不算什麼負擔。把聯奠這種類似社會救濟的方式,回歸到需要幫助的人身上,這樣比較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吳安成禮儀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