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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份保障消費者  政府版本,當然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無論內容/品質/服務要求,無不以消費者保護為主。

 

2內容明確  減少業者玩弄文字遊戲的空間。因生前契約雖有定型化型式,但各家業者 ,於設計時也多有自己版本

因之,內容條文的些許差異,就藏著魔鬼,坑殺購買人的可能性存在。

 

3不用先付費。   各大公司的生前契約,幾乎都是先買斷,分期付清,或是使用時要繳清全部生前契約的費用。

而使用政府版本的殯葬定型化契約,在有必要時,才簽立。費用多是先付少許訂金,總額是事情圓滿才收費的。

 

4減少被訛詐的可能性  許多生前契約淪為斂財工具。更甚而有些貌似生前契約的產品,實質有生前契約功能,但

逃避信託及法律責任,例如 養老護照/終老互助會/履約憑證,其中有相當多的"契約,是設計來做吸金之用,投資客會

在許多年後才發現自己花錢買了錯誤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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