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禮儀師僅32位 民代促大專院校開殯葬課
2018-03-28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全國禮儀師共有八百多位,以台北市二二○位最多,桃園市只有卅二位,是六都之末,市議員謝彰文昨在民政局工作報告時表示,禮儀師要修滿殯葬專業課程廿學分,但桃園十幾所大專院校都沒有開設殯葬課程,是桃園禮儀師人數偏少主因,希望市府協調開設。
民政局將協調開設學分班
民政局長湯蕙禎說,學校開設殯葬課程,至少要有十五位學員,將輔導學校開設;針對好日子火化爐不夠用,目前獎勵死亡七日內不看日子火化免費,也會在桃園、中壢設置生命園區,一舉解決禮廳、火化爐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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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想要在沒人想去承辦的地方,辦"畢業典禮"的人 ,有些生前契約是全省履約,就是如果您住復興鄉山上,或是阿里山上,也可以使用。
2 有點錢,不想花腦筋。就花個二十萬,把事情處理好。基本可以。
3 都市,願意把錢花在有基本品質的品牌上面。沒有太多的親友,場面基本過得去。
4 怕子女因為各種因素不便 不願 不出錢---------,自己先把錢繳了,買個心安。減少子女負擔。
5 有想法,自主性。有遠見,想自己把自己的事情都處理好,不麻煩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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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就是工作之中,常常有家屬會提出一些無厘頭的事情,奇奇怪怪的風俗習慣,更可怕的是告訴他的人都是假會,一知半解,而聽的人也不加思索這件事的合理性,反正有人提了,就考一考我們家的禮儀師厲害不厲害,也可以跟他抬槓一下,顯示我也很懂。
我看過有人,在告別式的塑膠花圈下鑽來鑽去,左三圈,右三圈,然後來問我知不知道這個習俗,說真的,我不知道,沒看過,也想不懂這麼做,為什麼。 這一類的事還真不少,反正見怪不怪。
印度有一個故事,有一戶人家在祭拜先人時,因為他家的狗一直吠,鑽來鑽去,他就把他綁起來。小孩看了,等小孩長大了之後,他也沒想當初他老爸為什麼綁狗,他就想,應該是祭拜的時候要綁一隻狗在旁邊,然後,等到他孫子祭拜的時候,他們村子已經形成了這個風俗,祭拜先人時,要去抓一隻狗,來綁在旁邊,時隔久遠,也沒人知道為什麼,反正祭拜時,就是要特別去抓一隻狗來綁在旁邊。
集團的生前契約,一直強調,包禮不包俗。禮,以國民禮儀範例為準,這樣,大家有一個依歸,禮儀師(喪禮服務乙級)的術科考試,司儀的考試,也是有一個禮儀範例的標準,否則,台灣是本省外省山地澎湖金馬各族群大融合,每個人從小看到的也不太一樣,每個人都能說得頭頭是套的一套標準禮俗,但是他的標準是他們村子的標準,別人跟他可完全不一樣。就曾經看過一位客人,對家屬提出各式各樣的建議,要家屬做這做那,甚至路祭,我小聲的問這客人,您是那裏人,回答我:馬祖。我: 哦------------ 主家是新竹客家人。 也見過有往生室的值班菜鳥,對著家屬說了一堆似是而非的禮俗,造成我們很難收拾。所以,我的習慣是,我們就照國民禮儀範例,再參酌當地普遍認知的禮俗來做。至於太地區性,在協調時,要請教耆老是否有什麼特別祭拜或風俗,禮儀師真的不會知道每個村子的特殊習慣,甚至有些姓氏也有他們的特殊祭拜或習慣,這就是大家可以事先多溝通的。也見過,其實他們自己村子的老人,在討論祭拜習俗時,就有人各持己見,然後幾個老人吵了起來,都是些很小的事情,但是大家意見根本就不會一致,所以,別折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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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因工作的關係,見過不少人的紛爭,見過許多家庭中的財產爭奪,見過許多各說各話的毀約情況。其中紛爭存在的原因,多是其中有人心生不平,或是有些人貪嗔痴重,傷害了別人還自鳴得意。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 長心眼也不是壞事 就因為許多的好人不長心眼,不為自己想一下,造成姑息養奸,壞人當道。見過有謀奪全家族財產,逃到南美洲去的案例。見過兄弟姊妹搶奪家產,大打訴訟戰的事件。也見過有量有福,事業成功,廣行佈施的企業家。 在這麼多的爭吵之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當事人遺囑沒立清楚,或是合夥人之間 重情 重理,卻忽略了法律的保障,這就是想來談的文書化的重要。
我們常說 情理法,就是大家把情擺在第一位,總認為 每個人都會將心比心,殊不知,人心隔肚皮。又云 人心不足蛇吞象。往往在吃虧時,才明白, 我將痴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就是無奈。 因之,最好的方法,就是嚴格遵守法律規範,該花的法律費用不要省,最好善用 律師 代書 經紀人 民間公証人, 花一些服務費,把雙方權利義務條列清楚,越詳細越好,這樣日後可以充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在立約的時候,這些專業人員也可以幫忙審核對方文件是否做假,是否有詐騙可能。看過幾個土地合建被騙大筆金錢的個案,都是地主教育程度不高,把繼承來的大筆土地,交由合建建商,建商是職業慣犯,將土地拿去貸款,甚而有一魚二吃,騙地又騙預售建案的頭期款。即使訴訟勝利,受害者拿回一塊沒用的絕地,因為都被設定了高額抵押權在上面了。 這些血淋淋的例子,都是受害人相信對方是正常的一般人,殊不知,自己其實是大惡狠眼中的肥羊。如果當初,肯花一點小錢,作好徵信,委由專業人員處理合建所有細節,我想支出總額也不過是被騙金額的百分之一不到。
也見過一些交易糾紛,各說各話,都是羅生門,真令人分不清誰是誰非,找証據也是累死人的事情。凡事慎始,一開始就詳列權利義務,費用的收支更是要留下匯款証明,最好經由公証人,做成契約認証或公証。這樣有完整的效力,有紛爭時,依照契約解決,也省了曠日廢時的爭論。上法院,也省了很多舉証的麻煩。
很多人會去買生前契約,因為它是一份文書契約,比傳統口說無憑好太多。雖然未達理想,雖然其中漏洞還是有,但總比以往坑殺家屬的情況好太多,起碼它有一個可以提出來的標準收費,內容也算明確。較少人提起,政府版的定型化契約,其實在殯葬管理條例中,這個契約是每一個委託案都要簽立的,它對消費者有完整保障。甚而,違反定型化契約,消費者可以主張該約定無效,這麼好的東西,大家都不知道要好好利用,它裏面的條款,是偏向消費者的,但我仍然很喜歡推廣它,因為它是學者專家經過研討而訂立出來的,大家簽了契約,列了明細,內容,費用。可以減少日後的爭執,才不會有人提出一些荒謬要求,也可以免除雙方無故片面毀約,或是業者漫天開價的情況,這對雙方都有保障。為什麼有一些業者,不簽約呢, 全部都以: 你相信我,來搪塞。然後,日後再來收取不合理的價位,提供不相稱的服務。更惡劣的,是請江湖小弟來向家屬收錢,這些都是存在的事情。如果照政府的要求來做,禮儀師簡簡單單簽定契約,家屬有所依規,雙方權利義務非常清楚,價位透明,這樣是最圓滿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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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討論正向光明的事項,對大家有益的訊息與知識。
2 分享自己工作 讀書的心得,不管是跌到或小小的成功,希望對眾生有益處。
3 以誠心對待別人,以智慧分辨善惡。大家共同討論,促進生活更方便,更文明。
4 把經驗分享給大家,無論是好的或失意的,就自己所知的部份,大家教學相長,一起進步。
5 對於許多不如法的事情,提出大家來注意,減少受害者。不論人是非,只談事情當中的啟發或教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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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自九十一年進入最大集團擔任禮儀師職務,自九十八年離職,後與許多禮儀師友人,合作成立誠安人本,以服務希望以較低價格,能得享品質務的客人。主要是常聽到客人講,你們集團好是好,就是太貴了。所以我們希望儘量減輕家屬負擔,又能保有質感禮儀服務。
一般我自己的同學宗親,有這一類的需求,來問我,我會提供三個方式給他們參考
1 轉讓集團生前契約 適合要求品牌標誌的人,我們會轉讓集團生前契約給他使用,當然比直接向公司買,便宜五萬左右。由集團禮儀師來服務全程。品牌信任度的確存在。 我們團隊的好處也是以集團退役禮儀師組成的服務。
2 選我們的套裝服務,五萬,十萬 ,十五萬,十八萬八,幾種制式套裝,客戶再局部做些加強,非常省事。做出來和集團品質相似度九成以上。當然費用也是省很多。禮儀師較有彈性來配合家屬需求,把錢用在確實的地方,有合身客製化的質感。
3 家屬因家境 社會地位 人際關係等因素,需要較為完全量身訂做的客製化,例如 低收入戶,例如名人 企業家 高階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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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許多客戶會納悶,我們除了承辦葬儀之外,也出售最大集團的生前契約,以轉讓方式去集團櫃檯過戶。有人質疑我們的契約貨源從何而來,為何比線上業務的價位便宜不少。
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很簡單的回答: 該生前契約有數種,都是我們合法批發買進的。尤以我們團隊是集團最早的禮儀師群體,所以我們手上有不少生前契約。部份是早期投資買進的,部份是有些客戶投資買太多,讓售給我們的。我們出售並且提供售後的諮詢服務。放心,我們比多數目前線上禮儀師都資深,所以可以放心。若希望得到更大的彈性,更優惠的內容也可以不使用生前契約直接交給我們團隊承辦即可。我們承辦,費用後收,客戶零風險。 (生前契約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在集團承辦櫃檯交割過戶。我們提供售後諮詢服務)
這個生前契約的轉讓服務,是一種附帶的服務性質,不是我們主推的方式。也不希望破壞市場行情,也請留給集團業務生存空間。我們會講清楚轉約的利弊得失,由客戶自行決定。算是一種留給內行人使用的優惠方式。也不需要以此去向業務殺價,這是不同的次級市場,服務有價,請有這個概念。早期買進本來就比較便宜一些,找到可信及有售後服務,您也需要一點時間成本。所以合法 省錢,不需到處嚷嚷。售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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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前三大殯葬公司的生前契約來做為例子,來試算一下買生前契約使用,與交付給我們承辦的區別。其中物料部份以百分之九十五相似度,花山部份我們會提供更高一個等級的物料。兩者都不包括 政府所收 禮廳 冷藏 火化等規費。
某大銷量最常見的生前契約,目前普遍市價二十一萬,升級型二十七萬元。有簽約後180天才能使用的限制條款。
同條件,內容,我們報價十七萬元,禮儀師權限內,會提供升等服務,就是禮儀師有一定的權限,對家較有需求的部份,例如花山 骨罐 棺木 晉塔師父 車趟,有局部加強的部份預算,這在集團生前契約,會很硬,每一個變更都要加錢的。
若心中,對該集團契約有相當好感,我們因手中有相當數量的集團契約,轉約價是十五萬元,並提供售後服務,以減少集團對轉約客戶的歧視。就是以比較便宜買到的同一張契約,財團們會設下一些使用限制,例如 新式靈堂或是佈置的部份布幔,這些都是可以解決的事情。但我們會先告知家屬,並儘力提供售後諮詢。買到便宜,又有我們的售後服務,自然對於許多公司的行銷手法,不要太在意。
集團標準生前契約拿到的內容一定沒有我們十七萬套裝來得豐富有彈性。若採集團履約,是集團禮儀師來工作,不一定是老鳥菜鳥,一律值班者處理,幾乎無法指定禮儀師。而我們公司的套裝,來的禮儀師都是大集團退役的老鳥,有國家禮儀師執照的主辦,內容比較可以量身客製化。這是主要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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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筆者從事殯葬禮儀的十七年前開始,每年總會有些親戚朋友,不知去那裏買了這一類的產品,隔了一段時間,才來問我
這東西要怎麼轉賣出去。我也很頭痛,為什麼你們買的時候,不來問我一下,都是套牢了一堆,然後就來找我,問我怎麼賣出
去。
坦白說,這一類東西,賣給盤商,能拿到五折價回來,就該偷笑了,為什麼呢,因為您二三年前買的時候,那時候業務單位就拿走了大約總價四成左右的佣金,人家開公司,做傳直銷方式,也不是慈善事業,管銷 人員 業佣,都是花大錢砸下去的,自然你付出去的各種服務費,也不少。就像保險,第一年解約,幾乎沒辦法拿錢回來,同樣的道理。有不少長輩,當初被業務灌輸這東西會賺錢,所以這些長輩問我的時候 ,常常一副 我就不要賺,原價你幫我處理,試問,牌價十五萬,大盤整批給我公司單價剩五萬,我會不會十五萬去跟你進貨來賣,我瘋了嗎,而且我也賣不到十五萬,懂了吧。 長輩們常常叫我去幫忙轉手出去,還說要給我比例紅包,我實在不忍心,直白的告訴他們,你這寶貝,盤商收 三折價,愛來不來。如果他們買的不多,我會勸他們留下來 送禮自用兩相宜,真的,就買那兩個 ,別折騰了。自己留著吧,給老人用表孝心,也不是壞事。不要老逼我翻底價給你看,我又沒要賺長輩們的錢,讓我很為難,也不好吧。
所以,再高級的塔位,您心中的高級,轉賣的時候,供需說話,價錢是否那麼高級,市場決定,我說了盤商的收購價,不要打我,好像我是敵人一樣,也不是我賣你的,我也鼓勵你自己去賣,別來煩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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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處 有一定內容標準
有明細訂價,價位公開
有制服整齊的禮儀人員
有業務團隊協助
有訂立較為完整契約化 文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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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鄰居聊到一個問題,我覺得這個問題很重要,可以有點教育意義,大家來討論一下,鄰居張先生說 : 退伍時,好友李某加入了某知名的殯葬公司作業務,所以李某來請他幫忙,買塔位當投資,張先生和李先生是同梯的好兄弟,這小忙不能不幫,李先生自己買了大約二十萬,張先生捧場了十萬,兩人都沒啥錢,就用分期付款買的,這是很大的公司,算是相對正派的。過了三年,兩年要養家,覺得每月幾千元,實在不想繳下去,就不管它,然後收到存証信函說 再不繳,所買的就沒用了。他們結婚了,生活擔子日益加重,兩人都放棄再繳,所繳的就放水流了。問李先生,怎麼辦,他就是兩手一攤,我也沒辦法,我也虧了。
這件事和繳保險有點像,在過去殯葬管理條例還沒有施行的時候,真是殯葬公司的黃金時代,怎麼做,沒個準,大家啞吧吃黃蓮,看起來,好像大公司所做的一切都合法,催繳還一再通知您,是您自己不續繳。但是有另一個問題,如果我不續繳,那我繳的能不能討一些回來,幾乎是不行。這就是很多新手業務斷頭 ,被親友幹譙的原因,因為在銷售時,幾乎沒聽過有人講到這切實又冷僻的問題,卻常常會遇到的問題。(題外話,幾乎很少人,結婚時會討論,離婚時,我們要如何分手 這一類的 ) 繳到繳不下去,放棄 。也有一些是被上線接收,拿點小錢回來,或被吃掉了。 有人虧,有人賺,這種賺法,是不是不當得利,以現今的法律來說,不用理由退八成,那我不繳了,是不是以前交的退八成????大家有沒有這樣做。法律不溯既往,看來八十幾年買的那一些人,比較吃虧了。
很少有朋友,能夠在友人一頭熱,加入各種類直銷組織時,潑他冷水,讓他清醒一下,結果變成兩人都是受害者,只有集團賺走了,他們請了那們多法務和商學院高材生,設計出各種漂亮名目,可不是玩假的。商業正確,道德有虧阿。尤其這些漂亮的生前契約或塔位,都是精美包裝,話術圓滑,很少人會拿出條款,仔細深究,筆者作了十七年,只遇到2個,有把條文仔細看,一個是公營企業的法務,一個是律師 -----被他爸要求看契約的。可見,大家人買亦買,根本搞不清楚自己的東西是什麼,也難怪很多人沒續繳 斷頭了,充滿怨恨。如果沒續繳能拿回八成,大家應該是開開心心做朋友吧。
若以現今法令,完全嚴格生前契約幾乎不會存在,十元的生前契約,政府強制信託七元半,任何時候客戶可無原因要求退八元。殯葬公司在客戶餘生,要二十四小時待命,隨時準備禮儀師服務。這生意如何做,信託以外還有公司管銷,業務費用佣金,以往要佔三元到四元,這就超出十元了,虧本。
所以現今都是採配套,A+B 方式,A是一份買賣合約先賣客戶高價的骨罐或塔位等東西,B 是生前契約套裝服務。A是現貨 買賣行為,就像傢俱一樣,原則是買了過了鑑賞期大約十四天,不能退,這部份佔的比重很大。例如二十萬總價,十萬先賣你塔位或骨罐,我先賺起來。另十萬生前契約,管你退不退,隨時退,我根本不在乎,我從A部份早就完成利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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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在網路上看到關於日本 零葬的一些文章,也有些人很簡單的提出想要,在往生後,不辦儀式,醫院証明開立之後,家屬直接進行火化,不知可否?
在法律上來說,正常的死亡,醫生開立死亡証明之後,因各人宗教的不同,會有不同的冰存或打桶或防腐的停靈時間。現今因民智大開,很多人是理性主義,不想麻煩別人,人際關系也很簡單,因之認為,連遺體冰存這一段也可以省略,只要死因沒有爭議,不是他殺 意外 自殺等疑慮時,經由醫生認定死亡,開立証明,直接送火化,是可以的。以往這種情況常發生在法定傳染病的情況,筆者就處理過幾年前許多殯儀館,對愛滋病的亡者,不準冰存,必須二十四小時火化,現今多已放寬。但對於許多法定傳染病,都是要通報,並且有的要二十四小時之內火化。 所以一般亡者要二十四小時處理遺體,也是可以做到的。但個人不鼓勵這樣做,一是宗教因素,另一點是 最好是有點緩衝,休克和死亡有時會誤認,雖然醫生判定較準確,但畢竟不是百分之百 ,最好都有一點緩衝。或是死因發現有新証據,若遺體很快就燒了,這時就有問題了。因之,實際工作了十七年,很少會遇到醫院接出直接火化的,除了一些死產 小產的小天使之外,多數人體,都是先助念 然後冰存,擇日訂廳爐,辦儀式 火化。對於提出要快速處理的人,個人是覺得技術上沒有太大難度,但是為避免枝節或各種後遺症,對於有特異做法的人,要留心,想一下背後隱藏的怪原因,筆者就遇過一個很怪異的遺體,原來長輩是被遺棄致死的,檢察官非常慎重的要求解剖大體,並當場扣押家屬。所以禮儀師想的往往會有更深一層的看法,不能只看委託人片面的說法,就一路往下做去。這樣可以保護多數人和自己。
不辦告別式,沒什麼大不了的,現今很多簡葬,是把滿七法事做完,家屬簡單祭拜後,直接送火化。回教徒也是一天就處理完土葬。
醫院往生,有些有助念室,有些有安寧病房,稍做停留,接進館中,每個館的設備不一樣,通常可做短暫的助念或祝禱,送冰存,有一段緩衝的幾天,可以擇日 治喪協調 做法事 預訂禮廳 火爐 或是準備土葬墓地 或買塔位。程序大略是這樣,只是各家豐儉不同,程序是一致的。 可以極簡化,法律上沒說不行,醫院開立死亡証明,多快火化,並沒有限制,現今因場地有限,政府鼓勵不要放太久,許多地方都有七日內火化,很多館方費用免收。也可以省數千到數萬元的政府冰存 禮廳 火化規費。
不辦告別式,只家祭,送火化。當然可以。所有事都有好壞雙面,每個家庭要自己決定怎麼做,如果是中等收入,建議找個好的禮儀師,選個中等費用的套裝,就照一般做法,花費十到二十萬之間辦個圓滿的最後一程。若是要精簡,就選最便宜的套裝,用數萬元,把後事一樣辦得簡單圓滿。也可以找禮儀師協助,去參加政府聯奠,費用更省。但個人不建議這樣做,一個禮廳擠了八個甚而十多組家屬,棺木很多具,這樣對往生者其實是有點委曲。同樣的數萬元費用,其實可以找願意承辦的禮儀公司,租個小廳,辦一場小型的追思會,費用也差不多,實在不需要用這種聯奠方式,我常覺得那是設計來給遊民用的。(雖然政府有在推這個,但是我總覺得別人捐棺 捐骨罐。若是經濟許可,實在不需要這樣做) 尤其很多一般家庭,就花費五 六萬元,為親人辦個較有尊嚴的最後一程,實在不算什麼負擔。把聯奠這種類似社會救濟的方式,回歸到需要幫助的人身上,這樣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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